紅河縣紀委監委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注重綜合利用案件資源,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對涉及鄉鎮和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嚴重違紀違法且有普遍教育意義的案件進行通報曝光,推動違紀案件通報曝光的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確保利劍高懸、震懾常在。截至目前,全縣已通報典型案件23件26人。
該縣及時制定出臺了《紅河縣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典型違紀違法案件通報曝光工作辦法(試行)》,明確了適用情形,重點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案件,不作為、亂作為、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及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和扶貧領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義的違紀案件等。堅持“點名道姓”,第一時間公開通報曝光,實行應通報盡通報的原則。注重通報方式,根據案情和實際需要,主要采取發文通報、案件通報會以及報刊、電視、網絡等公眾媒介公開曝光三種方式,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讓違紀無處藏身,讓曝光更具震懾力,令心存僥幸者望而卻步。
在堅持做好查處一個通報教育一片的同時,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活教材”作用,加強對違紀案件進行剖析。以案件為線索,進行問題排查、調查研究,針對根源問題,協助違紀單位和個人解決癥結。把案例資源轉化為教育資源,既釋放失責必問、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又幫助違紀人員及其單位查找不足、落實整改、建章立制,著力構建有效防范腐敗和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長效機制。
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以權謀私、優親厚友、失職瀆職等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將進一步加大執紀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不斷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認同感。(瞿建周)